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,增强预警信号的发布效果,使我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更加清晰易懂、指示明确,并与国家有关规定相一致,广东省气象局决定2015年1月1日起启用2014版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,原2006年6月1日启用的旧版预警信号同时停止使用。
新版预警信号图标由代表气象灾害种类的图形符号、中英文文字和代表预警信号颜色的中文文字组成,呈长方形,长与宽之比为6:5。左上部是气象灾害种类的图形符号,颜色为信号颜色,底色为浅灰色;右上部是气象灾害种类的中文文字,底色为信号颜色;左下部是预警信号颜色的中文名称,右下部是气象灾害种类的英文文字,底色均为信号颜色。除蓝色预警信号图标中的中英文文字颜色为白色,其它图标中的中英文文字颜色均为黑色。另外,省法制办函复同意将105号令附件中的台风黄色以上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引由“建议停课”改为“应当停课”,具体修改如下:
(一)台风黄色预警信号
其第一条防御指引由“1、进入防风状态,建议幼儿园、托儿所停课”修改为“1、进入防风状态,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停课,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;仍在上学、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在安全情况下回家或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;学校应妥善安置在校(含校车上、寄宿)学生”。
(二)台风橙色预警信号
其第一条防御指引由“1、进入紧急防风状态,建议中小学停课,海上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,在渔港停泊的大马力渔船上的值班人员应当加强自我防护,并按有关规定操作”修改为“1、进入紧急防风状态,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停课,海上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,在渔港停泊的大马力渔船上的值班人员应当加强自我防护,并按有关规定操作”。
(三)台风红色预警信号
其第一条防御指引由“1、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,建议停业、停课(特殊行业除外)”修改为“1、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,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停课,建议用人单位停工(特殊行业除外),并为滞留人员提供安全的避风场所”。
(四)暴雨红色预警信号
其防御指引修改为:
1.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停课,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;上学、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在安全情况下回家或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;学校应保障在校(含校车上、寄宿)学生的安全;
2.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业,立即转移人员到安全场所暂避。
3.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,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;
4.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;
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