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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降雨造成我省11市23个县(市、区)受灾 更新时间 2016年06月15日

据省气象局报告,2016年6月14日下午—15日下午,广州、韶关、惠州、清远市出现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,其他地区出现(雷)阵雨局部大雨到暴雨,部 分地区出现7级—9级短时雷雨大风。14日下午4:00—15日下午4:00,全省平均雨量7.1毫米,共有6个气象站录得100毫米—250毫米大暴 雨,54个气象站录得50毫米—100毫米暴雨,149个气象站录得25毫米—50毫米大雨。其中,较大站点有: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108.1毫 米、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101.9毫米。截至15日下午4:00,全省各江河水位均在警戒水位以下。据省民政厅统计,截至15日下午3:00,全省共 11个市23个县(市、区)受灾,受灾人口23.95万人,因雷击死亡两人(揭阳市惠来县、潮州市饶平县各1人),转移安置3071人(危险区域人员均得 到及时转移),农作物受灾面积15.57千公顷,倒塌房屋327间,直接经济损失2.38亿元。全省道路、电力、通信、供水、供气基本正常。继省防总、省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分别于14日下午5:00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、上午7:45启动气象灾害(暴雨)Ⅳ级应急响应后,省民政厅15日上午11:00 启动救灾预警响应。省委书记胡春华,省长朱小丹,副省长邓海光再次作出重要批示(指示),要求做好统筹协调,加强指挥调度,积极做好应对工作,把损失降至 最低限度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(指示)精神,省防总,省民政厅迅速发出通知,要求做好防汛抗灾及灾害救助各项工作。目前,各地、各有关单 位正认真贯彻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(指示)精神,按照省部署要求,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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