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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更新时间 2016年06月17日

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“一案三制”体系建设的核心。预案作为事前预防、事发应急响应、事中应急处置、事后恢复与重建的应对程序和策略,是应急理念的载体。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,“战时”可以根据事先制定的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予以处置,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:“平时”可以根据预案确关规定,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,做到未雨绸缪,防患于未然。加快完善预案体系,提高预案质量十分重要,特别迫切。本文结合山东省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的实际情况,就如何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谈几点体会。

一、山东省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情况

近年来,在国务院应急办的大力指导下,在省委、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山东坚持预防为主、预案为先的原则,狠抓应急预案编写、演练、管理等各项工作,有力推动了应急预案体系向纵深发展。至2011年底,全省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689482件,基本形成了以总体应急预案为总纲,覆盖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等各行业、各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。就如何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,突出抓了以下三项工作。

(一)抓好预案编写,构建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。2005年2月,山东省首次发布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(下称《总体预案》),此预案由省安监局负责编写,包含了事故灾难类的14个专项预案。2007年1月1日,山东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后,根据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框架指南》和各类《应急预案编制导则》,开始着手修订2005年制定的《总体预案》,并于2008年6月第二次发布。2011年,按照《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应急预案修编年工作安排,又启动了《总体预案》的修编工作,首先调整细化了《突发事件分级标准》,依据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中的特别重大、重大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,又规定了较大、一般突发事件的内容;之后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预案进行了梳理修订,征求了17个市和省有关部门、单位的意见,并送80个部门、单位会签,预案会签修改后,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发布。对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,结合预案修编年活动,采取与《总体预案》同步先后顺序进行了修订;省政府应急办对省级专项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,对省级部门预案及各市(设区市)总体预案进行了汇总备案。各市、县(市、区)应急办按照省政府应急办的做祛和要求,对各级各类预案层层进行修订。

山东省还不断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督导,积极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(村居)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机关活动,“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、上下衔接、左右联动”的应急预案网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。

(二)抓好预案规范化管理,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。2008年,山东省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编制、管理和演练工作的通知》,就提高预案质量、加强预案管理、规范预案演练做出安排。2009年,为进一步规范预案编制、审批、修订、启动、宣教培训和演练等事项,指导、组织、推动各地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,预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。为使应急预案简捷化、流程化、图解化,各级都建立了预案电子数据库,并编制了《预案操作手册》。同时,山东省还印制了省总体预案与专项预案操作手册的便携本,方便查询和使用。作为预案的有效补充,东营等市编制了常见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,包括信息报告、应急指挥、应急响应等各个方面,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。为提高基层预案编制质量,省水利厅制定了《村级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》和《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大纲》。

(三)抓好预案演练,增强预案实战性。为规范预案演练,提高演练效果,山东省结合国务院应急办编制的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》,对全省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做出具体安排,提出明确要求。山东省还专门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》,对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,强化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进行了规范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结合“5·12”防灾减灾日活动,以省政府应急办名义下发了《关于加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》,强调各级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。在省政府应急办的协调推动下,各级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更加重视预案演练工作,事前周密制定演练方案,认真组织演练,事后全面总结评估,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。每年,公安、水利、交通运输、环保、质监、安监、煤炭、机场等部门(单位)都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,多时段、多形式开展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防汛、水上运输、道路交通、环保、特种设备、航空器救援及大型商场、市场、宾馆、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应急演练活动。2011年,全省举行各级各类应急演练23万余次,进一步磨合了队伍的协调联动,提高了实战能力。青岛市以实施《青岛市应急演练评估指标体系》为抓手,分级组织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量化评估,推动了演练质量提升。威海市编制了《应急预案演练方案(基本框架)》,进一步规范了演练程序,保证了实施效果。 

二、山东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存在的短板

山东省制定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基本覆盖了常见突发事件,但预案的科学性、针对性、实用性还是一个“短板”,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。当前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。

(一)预案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提高。目前,各级预案编制模式化现象较为突出,上仿下效,对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殊性考虑不足,造成预案功能弱化,针对性不强。同时,现在举行的演练,大都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实施,且“演”的成份远远大于“练”的成份,很难体现突发事件的突然性和不确定性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;部分单位不能根据行业和单位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,而是相互模仿,模式单一,达不到演练目的。

(二)预案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。现有预案少则十几页,多则数十页。预案中原则性的套话较多,具体可操作的内容偏少。预案层次越低或涉及突发事件越专业,预案内容就越具体,需要落实“什么事,谁来做,做什么,怎么做”的事情。如2008年,“4·28”胶济铁路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,事发地临近的前坡村、和家村100多名村民先自发后有组织地参加救援,先后救出150多名乘客,为整个救援赢得了时间,赢得了生命。后来问到前坡村村委会主任是怎样组织救援的,他说有预案,按照预案办,有送水的,有送饭的,有抬担架的,有事找谁联系,整个救援工作紧张有序,忙而不乱。

(三)预案联动性需要进一步完善。受条块分割影响,各级制定的各类应急预案,大都由政府、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牵头制定,地区与地区之间、部门与部门之间、地区与部门之间预案的协调联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。通过调研了解到,部分中央驻鲁单位,省属、市属驻当地企业在制定或修订预案时,投有征求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、单位意见,造成预案之间衔接不够,可操作性不强。

(四)预案评估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。部分地区和单位在预案编制框架指导下制定好预案,不经过评估审查,就将其束之高阁,可操作性势必得不到保障。同时,现在的演练,大都采取定性化的评估方式,缺少有数据、有分析的量化评判,难以客观地反映演练的实际效果和水平,更难以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

(五)预案修订机制需要进一步改进。山东省2009年印发的《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中规定:“对制定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;对乡镇(街道)等基层政权组织,村(居)、社区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;对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另有规定的,按其规定执行”。目前,部分预案,特别是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预案,从制定到现在,既没经过演练,也没进行修订,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不到有效检验。目前,结合新形势、新情况和实战演练情况,修订完善预案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。

三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对策建议

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,加强预案管理,提高预案指导实践的能力,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与对策。

(一)精心研究,更加注重明确各级各类预案编制内容。评价预案质量高低很重要的一个指标就是“管用、好用”。国家、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居)、企事业单位的预案,自上而下,预案层次越低,语言表述就应该更具体,更加注重实用性,更加贴近实战性。市级及以上制定预案,可参照预案编制框架指南编写。县级(包含县级)以上制定预案,预案中的总则、组织体系、运行机制等章节可以简化。为解决“突发事件事前、事发、事中、事后,谁来做、怎样做、何时做、用什么资源做”的问题,各级各类预案还要制定信息报告、应急处置、救援队伍与装备、生活物资调配等方方面面的工作规程。 

(二)加强七化建设,更加注重提升预案编制管理质量。一是预案编制主体“多元化”。为加快形成预案上下之间、左右之间有序协同联动的良好氛围,预案编制过程中,预案涉及主体应广泛参与。参与人员包括预案(牵头)起草单位的相关人员、预案涉及单位的相关人员、相关领域的应急管理专家等。二是预案编制程序“层级化”。对国家、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社区(村居)的预案,分别制定编制框架指南,提高编制的针对性。三是预案编制内容“实用化”。预案内容要简捷,相关部门职责要明确,操作程序要明晰,便于执行。四是应急演练“随机化”。应急演练是检验、评价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。为增加预案演练的真实性,可随机确定演练时间并缩小预先知情圈。同时,要做好桌面演练与实战演练,单项演练与综合演练的有效结合,进一步提高演练效果。对部分地区、单位财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,可分阶段进行桌面演练和单项演练。五是预案修订“适时化”。预案应结合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、新变化,适时进行修订,不能卡“年限”。六是预案管理“现代化”。以预案电子数据库为依托,开发建设基于预案库的决策支持系统,实现查询与辅助决策的有效结合,提高决策效率和水平。七是预案培训“经常化”。要经常开展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,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、熟悉应急预案,不断提高社会各个方面、各个层面对预案的认知度和理解力。

(三)依法应急管理,更加注重增强预案约束效力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,主要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相关行业、相关系统的法律、法规,对已有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梳理、组合,并具体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及特点,对实践经验中带有规律性的做法进行总结、概括和提炼,形成有约束力的制度性条文。预案不同于法律,约束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。为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约束效力,建议国家和省级总体、专项预案及较大以上城市的市级预案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。

(四)规范指导,更加注重提高各级人员预案编制水平。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、演练、管理工作的大力指导,各级都应制定预案编制的具体细则,对各级各类预案编制内容及重点做出规范。同时,为制定好上下有序衔接、左右协调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,高起点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,各级还应加强对预案编制人员的集中培训,使他们真正成为预案编制工作的行家里手,从而提高预案编制质量。

作者简介

张积军,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。王兴元,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处置协调处副处长。张文博。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干部。

本文转载自《中国应急管理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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